入駐條件
1、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
2、有獨立的營業執照,有明確的企業章程,嚴格的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,產權清晰,自主經營,自負盈虧,能形成一定的規模效益。
3、企業注冊地及辦公場所必須在長百科技園的孵化場地內(已在其他地方注冊的可辦理變更手續)
4、入駐企業及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、法規及產業、技術政策;
5、具有一定的成熟性和創新性,有一定的技術含量和市場競爭力;
6、無環境污染、無噪聲擾民等問題;
7、不包括國家限制行業的項目;
8、屬遷入企業,其產品或服務尚未形成銷售或僅有試銷售;
9、項目技術來源清晰,無知識產權糾紛;
10、誠實守信、遵紀守法、無違法違紀和不良行為記錄;
11、自覺遵守園區相關管理規定。